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完成医疗救护车辆统计工作
近期,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受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委托,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的要求,负责开展辽宁省医疗救护车辆统计信息工作。
此项工作交由所属的省急救服务中心具体负责。联系全省各市卫生健康委、各省属医疗机构相关负责人,组织、督促、指导填报工作,收集了各市卫生健康委、省属医疗机构的《医疗救护车辆统计信息调查表》共计 60余张。汇总形成了《辽宁省医疗救护车辆统计信息调查表》及《省属医疗机构救护车辆统计信息调查表》,报送省卫生健康委。
此项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我省医疗救护车辆现状,也为科学制定公共交通领域机动车报废更新政策提供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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