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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圆满完成2019年“蓝盾三号”住宿场所卫生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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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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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全省住宿场所卫生监督,针对当前住宿场所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省卫生健康委 “蓝盾三号”行动方案要求,我中心组织全省各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开展了“蓝盾三号”住宿场所卫生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显著。

全面推进,有效遏制卫生乱象。

全省各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以规范住宿场所客房卫生清扫和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为重点,针对住宿场所的房扫设施配备情况、房扫人员操作情况、消毒间及消毒设施配备情况、布草间卫生状况、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情况、消毒员及房扫员情况等开展重点监督检查。

全省现共有住宿场所11258户,除部分停业外,共监督检查11249户,监督覆盖率100%。首次检查卫生状况合格单位数9571户,责令限期整改单位1678户,整改到位1549户,整改后卫生状况合格率98.85%。同时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全省共立案607件,罚款金额45.38万元,其中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的案件324件,罚款金额21.95万元。此次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了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了住宿场所卫生清扫乱象。

多管齐下,确保监督检查效果。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我省要求各住宿场所单位,在房扫车上设置抹布存放袋,将房扫使用的抹布分类、分色、分区放置,并设置明显的标识,严禁各类抹布混放,避免交叉污染。同时我省已启动住宿场所消毒间实时监控系统,鼓励有条件的住宿场所在消毒间内安装监控设施,监控客用饮具的消毒过程,并将影像保存备查,实现卫生安全关键环节可检查、可追溯、可监督。目前阜新市已率先执行,在市级管辖的住宿场所消毒间内全部安装了监控系统,并月抽取5户单位进行抽查,实现了远程监督。

全省各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将继续加强住宿场所的卫生监管力度,持续推进消毒间监控系统建设,严厉打击住宿场所“卫生清扫乱象”,并对整治和蓝盾工作开展“回头看”,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及时复查,对存在问题突出、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将依法予以查处。同时,也将继续加强宣传报道、畅通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投诉举报,一旦发现住宿场所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彻查和打击,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切实为百姓提供一个卫生、安全、舒适的住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