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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完成2019年度辽宁省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评审及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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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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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2019年度辽宁省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评审及上报工作已全部完成。
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是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目的是为了全面评估各医疗机构现阶段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所达到的水平,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评估和持续改进体系。使医疗机构明确电子病历系统各发展阶段应当实现的功能。为各医疗机构提供电子病历系统建设的发展指南,引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的发展电子病历系统。客观、科学评价各医疗机构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功能状态、应用水平,有效引导医疗机构合理发展医院信息系统。
    我中心受省卫健委委托承担此项工作以来,按照国家及省相关文件要求,成立省级专家评审组,依托智慧医院分级评价平台认真、全面推进此项工作。2019年度,全省共计184家医疗机构完成了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工作,截至目前已报医疗机构全省平均评级为2.27级(2018年度为1.4级),其中电子病历5级以上3家,4级30家。
电子病历应用水平的评审是对医院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服务效率、信息化水平等多方面的综合考评。我省的平均级别大幅度上升标志着我省医疗机构在医疗卫生信息化事业上有了一定进步,进而能够更好得为广大患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