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消毒监督检查 蓝盾二号专项行动
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疫情防控指挥部指示,紧密结合国务院应对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工作指导组对我省提出的工作建议,我中心及时起草《关于开展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蓝盾系列专项行动”消毒专项监督检查(第2号行动)的通知》,今日通过省卫生健康委下发到各市和相关单位。
本次专项行动从2月21日起到2月28日结束。行动要求,各地卫生监督机构就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资质、消毒剂质量、紧急上市消毒剂备案情况、公共场所清洁消毒设施、方法、卫生状况、清洗消毒记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并科学、精准的提出整改方法。
行动方案为传染病流行期间公共场所消毒及监督、普通家庭清洁消毒和机关事业单位清洁消毒提供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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