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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夯实医养结合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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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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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统一决策部署,医养结合机构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实行封闭管理,人员相对固定集中,入住老人身体和疫情期间心理具有特殊性,属于防控重点健康相关产业行业及人群。按照省卫生健康委要求,我省于3月10日至31日开展“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卫生监督蓝盾系列专项行动”医养结合机构专项监督检查。

研判态势,统筹谋划部署。针对医养结合机构特点,结合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态势及实际情况,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拟定《医养结合机构新冠肺炎防控卫生监督指导意见》。全省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卫生健康机构研究制定本地区监督检查方案。

履职尽责,夯实疫情防控。各市、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按照要求,迅速开展工作,梳理、汇总、统计辖区内医养结合机构底数及各机构情况,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要求机构立即整改,跟踪复核整改情况,进一步督促医养结合机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掌握底数,工作有力有效。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摸排辖区内医养结合机构底数及各机构形式及类别、性质等情况。监督检查过程中找短板,补漏洞,排风险。

截止2020年3月31日,全省共有医养结合机构140家,其中养老机构设立或内设医疗机构42家(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13家、诊所10家、卫生所8家、医务室8家、护理院2家、社区卫生服务站1家)、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或开展养老服务98家(三级医疗机构13家、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73家、卫生所1家、医务室1家、护理院7家、社区卫生服务站2家、安宁疗护中心1家);其中公立非营利性51家、社会办非营利性62家、社会办营利性27家;全部医养结合机构均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其中许可形式为审批的93家、备案登记的43家、正在试点的4家;全省共有医养床位16093张,共有工作人员4283人(医生1089人、护士1392人、其他人员1802人);专项行动期间共发现27个问题,已责令改正。

接下来,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员将持续保持战斗力,不麻痹,不松劲,慎终如始,平战结合,因时因势调整工作重点,指导、监督、督促医养结合机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