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规范 住宿场所》等4项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我中心组织起草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规范 住宿场所》等4项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0年10月1日前反馈意见至指定邮箱或地址。
电子邮箱:zhangyan.wsjkjdzx@ln.gov.cn
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60号,110005
联系人:章燕024-81006233,郭睿琦024-81006108
附件:
1.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规范 住宿场所
2.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规范 游泳场所
3.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规范 沐浴场所
4.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规范 美容美发场所
5.意见反馈表
辽宁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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