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市卫生健康委,沈抚新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省属各医疗机构: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的通知》(辽卫医政医管函〔2021〕155号)的要求,受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委托,辽宁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将承担2021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2021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要点
1、考评时间:2021年11月27日;
2、报名网址: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
3、考生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2日-10月26日;
4、接收报名材料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7日;报名审核确认工作截止时间:11月5日
5、需提供报名材料明细:①《2021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报名表》(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本人签字、手工填写联系电话);②医疗机构出具的考生信息真实性证明(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字)格式见附件;③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④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报考医师类必须提供);⑤毕业证书复印件;
6、报名材料及相关复印件必须清晰、真实、完整,照片需符合标准证件照要求,不允使用修图软件。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报名人员不通知复审且不能参加今年考评。材料必须以快递方式邮寄到辽宁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邮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66号322室,联系人:焦谦,邮编:110005,电话: 024-81006164
二、参加考评人员及考评专业
1、参加考评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以上(2019年12月31日前参加本专业工作,不包括实习时间),且尚未取得《大型医用设备上岗合格证》或《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合格证》的上述类别医用设备使用人员,可报名参加2021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已经取得《大型医用设备上岗合格证》,但超过有效期的,不在此次考评范围内,原证书在我省继续有效。
2、考评专业及代码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11 | CT医师 |
12 | CT技师 |
21 | MRI医师 |
22 | MRI技师 |
41 | LA医师 |
42 | {LA、(X刀、γ刀)}技师 |
43 | {LA、(X刀、γ刀)}物理师 |
61 | X刀、γ刀医师 |
72 | DSA技师 |
81 | 核医学医师 |
82 | 核医学技师 |
83 | 核医学物理师 |
84 | 核医学化学师 |
三、准考证打印
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务必于11月22-27日期间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考生考试后两个月可在网上查询成绩。
附件:考生信息真实性证明
辽宁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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