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二〇二三年一月二十九日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23年1月29日在沈阳举行。出席全会的有省纪委委员50人,列席135人。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郝鹏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李乐成出席会议。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及省法院、省检察院领导同志出席会议。
全会由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总结2022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3年任务,审议通过了刘奇凡同志代表省纪委常委会所作的《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上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工作报告。
全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长期任务、永恒课题,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坚定执着,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会认真学习郝鹏同志的讲话。一致认为,讲话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充分肯定过去一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新成效,明确提出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全省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上来,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奋力谱写全面从严治党新篇章。
全会指出,2022年,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坚强领导下,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以自我革命的斗争精神正风肃纪反腐、净化政治生态,立足新时代新征程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紧扣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强化政治监督,忠实履行“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开展营商环境监督,打好金融反腐会战,严肃整饬纪律作风,保障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运用“全周期管理”方式一体推进“三不腐”,统筹案件数量质量分量,零容忍高压惩腐肃贪,深化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树牢群众满意根本标准,打好推行“阳光三务”、清扫基层“微腐败”、推动化解信访问题等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组合拳”。创新“双巡视”、“双反馈”、“双整改”,充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实施“大数据赋能年”行动,探索引领时代的智慧纪检监察。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强化练兵练将练队伍,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全会总结了过去一年工作中形成的认识和体会,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高度重视、切实解决。
全会强调,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首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及省委部署,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任务要求,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为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坚强保障。
第一,以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坚定不移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持续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纪检监察一切工作,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深入贯彻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做实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政治监督,聚焦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党中央因时因势作出的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及时发现、着力解决“七个有之”问题。
第二,坚定有力服务保障振兴发展,全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紧扣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制定监督意见,围绕重点任务做实做细监督,确保如期实现“十四五”目标。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高度统一起来,开展鼓励担当作为年行动,打造领导为干部担当、机关为基层担当、政府为企业担当的“担当生态链”,全面树立振兴发展的正气。统筹推进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万件“微腐败”大清扫、“万件化访”行动,确保整体、深入解决问题。探索建立政治生态评价机制,推进重点领域政治生态治理,持续打好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组合拳”。
第三,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规定和规章制度,强化正向引导和反面警示,让铁的纪律成为自觉遵循。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抓到底,持续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精准发现、从严查处顽瘴痼疾、隐形变异问题,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力整治空喊口号、机械执行、麻痹松懈、任性用权等行为。坚持破立并重、纠树并举,促进党员干部践行“三严三实”,坚守清正廉洁。
第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坚持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完善动态清除、常态惩治工作机制,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清除腐败存量,用5年左右时间构建全面遏制增量、保障振兴发展的反腐败治理新格局。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坚决防止领导干部成为利益集团和权势团体的代言人、代理人,坚决防止政商勾连、资本向政治领域渗透等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坚决铲除金融、国企、政法等重点领域腐败毒瘤,严查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加大对行贿行为惩治力度。持续开展大数据赋能年行动,优化完善数字纪检监察体系。
第五,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巩固拓展改革成果,加强模块化、集约化监督办案,紧扣效能监督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深化政治巡视,对全省100个县(市、区)开展“常规+营商环境专项”双巡视,强化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格局。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强化对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加强“四项监督”统筹衔接,推动完善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健全基层监督网络。
第六,牢记“三个务必”,锻造堪当新时代新征程重任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强化政治建设,发挥省纪委常委会表率作用,带动纪检监察系统做遵规守纪的模范,铸牢对党忠诚政治品格。强化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深化全员培训、实战练兵,完善骨干人才队伍建设机制。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现象零容忍,坚决防治“灯下黑”。
全会审议并通过中共辽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李鑫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中共辽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之前作出的给予李鑫龙开除党籍处分。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正确领导下,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忠诚履职、团结奋斗,不畏艰险、勇毅前行,展现新作为、再创新业绩、勇攀新高峰,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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