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加大财会监督力度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3〕4号,以下简称《意见》)及《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学习宣传等工作的通知》(辽财监函〔2023〕127号)的文件内容,我部室迅速开展对《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学习及宣传。
组织系统学习
全体财务人员参加《意见》的学习讨论,财务人员要深刻认识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更新监督理念,全面了解掌握新时期财会监督的重点任务,明确工作职责,推动财会监督工作贯彻落实。
强化宣传引导
通过中心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意见》具体内容,在全中心形成深入学习、认真贯彻《意见》精神的浓厚氛围,同时将《意见》精神传达至中心每一位职工。
夯实工作基础
完善内部监督体系构建,明确单位内部应承担财会监督职责的机构或人员,负责本单位经济业务、财会行为和会计资料的日常检查。推进财会监督法治建设,加强财会监督队伍建设。
紧盯纪律红线
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能力和水平,全面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者连贯,增强财会监督保障力,提升财会监督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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