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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食堂人员劳务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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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食堂人员劳务费项目的意向供应商,请于 2025年 6月10日至6月12日在辽宁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沈阳市和平区集贤街79号楼)211室登记报名,并于2025年6月20日9点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本公告有效期3天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KFWZX-2025-01

项目名称:辽宁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食堂人员劳务费项目 

包号:01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225000.00元。(9个月)

最高限价:人民币225000.00元。(9个月)

招标需求:对辽宁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食堂提供劳务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二、服务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的9个月,以实际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三、供应商的资格审查要求(报名时提供并加盖公章):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信用中国网未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截图。

3.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截图。

4.提供信用中国网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截图。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12日,供应商向招标人提交资格审查所需文件及可供接收招标文件的邮箱后,由招标人于2025年6月16日17点(北京时间)前将招标文件发送至供应商指定邮箱中。招标文件一经成功发送即视为送达投标人。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6月2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集贤街79号楼五楼会议室

六、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5年6月2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集贤街79号楼五楼会议室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  辽宁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杜开军  13309888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