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卫生健康人才队伍状况调查的通知
各市卫生健康委、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属各医疗卫生机构:
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强化振兴发展人才支撑的研究”重点课题调研要求,为全面掌握全省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现状及各地各专业卫生健康人才需求情况,推动全省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我委决定在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健康人才队伍状况调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的全部卫生技术人员,包括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药师(士)、技师(士)及其他人员;乡村医生和卫生员、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和其他技术人员。
二、 调查方式方法
釆取网络普查和问卷抽样调查的方式进行。
(一)网络普查
1.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通过国家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系统在线填报数据,填报并更新系统中实时报卫健统2表相关数据。
2.调查采用普查方式,调查对象为全省医疗卫生机构的在岗职工(含工作半年以上的非编制人员);调查数据填报时间节点为2021年6月30日;调查内容务必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逻辑性,填报完成后在系统中点击上报。
3.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通过国家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系统导出并打印纸质汇总报表,部门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交由各市卫生健康委、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统一报送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省属医疗机构纸质报表直接报送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二)问卷抽样调查
抽样调查共分为4个问卷:
1.《辽宁省卫生健康人才流出情况调查问卷》(附件3)、《辽宁省卫生健康人才岗位胜任力调查问卷》(附件4)将在不同地区选取不同层级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及人员完成;
2.《助理全科医师岗位胜任力调查问卷》(附件5)、《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岗位胜任力调查问卷》(附件6)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完成,问卷填报方式见附件。
三、 时间安排
(一) 填写报表
7月12日-7月16日,各单位登录国家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系统,在线填报并提交调查数据;附件3-6通过扫描二维码于7月16日前完成问卷填报;附件7于7月18日前发送至邮箱。
(二) 汇总数据
7月16日前,各市通过国家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系统汇总并提交调查数据。
四、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专人负责。全省卫生健康人才队伍调查是“十四五”期间我省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分管人才工作的领导要亲自把关,落实具体负责部门,分工到人,明确责任,确保调查工作圆满完成。
(二)认真组织,规范填报。按照调查工作要求,严格认真地填报信息,确保填报的信息和报送的材料规范、准确、完整,按时限高质量完成调查工作。
(三)请各市、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属各医疗机构7月13日前将组织实施此次调查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和联络员信息表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 杨涛 024-23388895
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张 鹏 张 希 024-81006172(问卷调查)
宋晶晶 024-81006208(直报系统)
邮箱:lnwjrc@163.com
邮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66号319室
附件: 1.全省卫生健康人才队伍调查组织实施机构(部门)联络信息表
2.卫生人力基本信息调查表
3.辽宁省卫生健康人才流出情况调查问卷
4.辽宁省卫生健康人才岗位胜任力调查问卷
5.助理全科医师岗位胜任力调查问卷
6.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岗位胜任力调查问卷
7.辽宁省卫生人员获得高层次人才称号情况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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